inheritance

泛型,继承-TypeVar绑定类无法通过mypy检查

希望我不会漏掉任何重要的东西。我非常简化的情况如下:在我的领域中,我有一些定义的数据结构:我想有两个抽象步骤来定义数据的处理方式,比如:然后像这样使用:但当我在代码上运行mypy检查时,我得到了错误:这让我觉得我做得不对。我可能完全遗漏了一些重要的部分,或者这里有设计缺陷,如果有人知道我会很乐意接受任何输入。

基类指针作为私有成员

我正在研究一个系统,其中一个类有一个私有成员,它是一个基类指针。我希望参数化和复制构造函数能够获取基类类型的指针,并在不删除继承类型的情况下对其进行深度复制。下面是我为演示这个问题而编写的一些代码;我希望c2和c3调用B.print而不是A.print,但无法确定如何调用。我尝试过包含一个可用类型的枚举并分别存储该值,但该程序是不可扩展的,因为它需要为每个添加的继承类型更改开关和枚举。